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 >>公共监管 >>原生态环境历史信息 >>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市生态环境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常州平陵有机硅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绝缘材料、密封材料、电子灌装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溧阳市南渡镇创新路2号
1、废水:技改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2、废气:本次技改项目对原有项目产生但未进行收集处理的投料粉尘、脱水废气进行以新带老。
项目脱水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项目粉状原料拆包后,将其包装袋扣入投料口投入配料槽内,在投料口加盖并采用微负压吸料,投料口处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托原有10㎡危废房。
2
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MW及以上大型海上风电锻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溧阳市中关村大道8号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2、废气:天然气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的FQ001~FQ006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下料粉尘、机加工废气、淬火废气等少量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边角料、废乳化油、废淬火油、废液压油、废油桶,依托原有一处50㎡危废房。
3
江苏优力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项目
溧阳市埭头镇大华路延伸段南侧
1、废水:本项目无含氮、磷的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进埭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赵村河。
2、废气:1#厂房点胶、清洗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江苏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不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