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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常州玖伍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不锈钢制品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晨阳路8号
1、废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尾水排放至芜太运河
2、废气:企业配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对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进行点对点收集处理,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的吸气罩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废塑料膜、金属边角料、焊渣、废砂轮片、烟尘净化器收尘收集后外售;沾有胶水的废抹布、废除胶剂瓶、废清洗剂瓶、清洗废液、废液压油暂存危废库房,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废处置率100%,固体废物排放不直接排向外环境。
2
常州思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竹箦镇前马工业集中区前进路7号
1、废水:本项目技改后无需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2、废气:烘道废气(非甲烷总烃、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依托原有的一套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砂处理系统粉尘经设备配套的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以新带老,对原切冒口过程产生的切割粉尘进行收集后利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收集后利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燃气热处理炉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达标。
4、固废:一般固废:废砂、废砂轮片、除尘器收尘均综合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HW49,900-39-49)为危险废物,按照规范在厂区危废仓库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
常州市欧瑞地铺材料有限公司
地垫、车垫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溧阳市戴埠镇西工业园7号
1、废水:本项目技改后不新增员工,从原有员工中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打印废气、晾干废气、热解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长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破碎机出料粉尘、挤出机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捕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长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有墨水废包装桶(0.19t/a)、废活性炭(16.341t/a)、废墨水(0.2t/a)、废抹布(0.03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仓库依托原有。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1.6t/a)、除尘器废滤袋(0.1t/a)、袋式除尘器收尘(2.095t/a)。不合格品、除尘器废滤袋、袋式除尘器收尘外售综合利用;墨水废包装桶、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危废处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