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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欧格缆电缆桥架(苏州)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
电缆桥架系列及配套产品生产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创智路47号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接管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生产中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的吸气罩收集后无组织排放,不需申请总量。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金属边角料、焊渣、烟尘净化器收尘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液压油(2吨/年)、废齿轮油(0.53吨/年)、废液压油桶(2吨/年)、废齿轮油桶(0.53吨/年)、废含油抹布(0.1吨/年)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危废协议。危废产生量合计5.16吨/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11m2危废仓库和8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
2
溧阳市水利局
溧阳市中涧河综合治理工程
溧阳市戴埠镇
1.废气:(1)燃油废气:①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机械、机动车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②对于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量与污染物含量均较燃汽油车辆高,需安装尾气净化器,保证尾气达标排放。③加强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发动机处于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2)施工扬尘:项目施工期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切实做到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3)异味:消力池、沉砂池施工段涉及环境敏感目标时,在该段施工临时堆泥的区域需远离村庄进行临时堆放,做到日产日清,运输车辆采用密闭的方式,并在施工期间对相关区域采取喷洒植物喷淋液除臭的方式降低臭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1)冲洗废水:在水土保持提升工程施工范围内设置沉淀池,收集并处理系统冲洗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必要时加入混凝剂,经处理后悬浮物浓度小于70mg/L,pH控制在6~9,废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标准要求后回用。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中洒水降尘,不外排。(2)扰动废水:①尽量施工时规范措施,减少活动范围,减轻对水体的扰动;②设置土围堰,控制施工对水体环境的影响范围;③施工时应该进行地表水监测,一旦监测超标,做好应急措施,必要暂停施工;④本项目工程终点接近横山水库入口,施工期采取相应的措施,设置挡泥链以减少对下游水库的影响;⑤教育引导施工人员,不乱扔垃圾等;⑥施工期必须配备一定量的围油栏及吸油毡等应急物资,避免突发事故产生对水体造成污染。
3.噪声:(1)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近施工段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禁止夜间施工。(2)本项目采取分段施工方式,根据距离敏感点的位置,按实际施工情况确定是否设置围挡,如部分路段设置围挡,需要合理规划。(3)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降低源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4)加强施工场所及周边道路的维护,合理安排弃土及管道运输车辆管理,控制运输车辆不得在靠近居民区的位置鸣笛,减少运输车辆噪声的影响。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噪声随距离的衰减,可将施工期噪声对附近居民及单位的影响程度降低至可接受的范围内。建设期施工噪声影响是短期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期的噪声影响也将随之结束。
4.固废:(1)施工弃土:本项目总开挖量约44337.63m3,回填量约16245m3,弃方量约28092.63m3。能回填的回填,不能回填的可用于周边林地种植或清运至城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弃土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封闭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以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对于临时无法清运的少量堆土采取表面铺土工布的方式进行防护。(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若随意丢弃将影响周围环境及景观,对这部分建筑垃圾应首先采取资源化原则,能利用的先利用,能回收的先回收,不能利用和回收的应集中收集清运至城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在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应当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处置干净,不得占用道路来堆放建筑垃圾。
5.生态环境:(1)生态保护区域保护措施:①不在生态敏感区内设置临时堆场。临时道路选取地面已做硬化处理的道路,定期对道路进行清理。为防止生态入侵,水土保持提升选择栽种乡土植物。②施工单位应普及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知识,禁止在生态保护区域破坏植被、捕杀动物等。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的保护措施。(2)施工区域保护措施:陆生生态系统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动物的影响。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采取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如尽可能用多孔性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等。对于水土保持提升工程种植的植物要进行养护,定期对其进行浇水杀虫,提高其成活率。水生生态系统保护措施:①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动物的影响。采取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如尽可能用多孔性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等。②本项目施工期河道设置围堰,减少对未施工区域水体的扰动,待施工结束后将围堰拆除。③施工段接近横山水库入口处设置围挡,外侧设置挡泥链隔离带,防治污染物扩散进入水体,保障水库水质安全。④为将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向河道乱扔垃圾,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提前规划运输车辆行驶线路,避免工程建设对周边名木古树和珍稀保护植物资源造成太大影响。(3)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受施工影响的区域加强监督和保护,避免因不合理的施工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工程施工时需选用合理的施工机械及施工方法,减少水土流失。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堆土、临时堆场堆放的建材进行覆盖,减少水土流失。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等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在项目开工前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除外。本项目涉及水源涵养区,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具体根据当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实施。
3
溧阳燕山医院有限公司
溧阳燕山医院迁建项目
溧阳市溧城街道燕城大道269号
1、废水: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和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标准,BOD5、SS、LAS、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总去除效率为85%,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限值。厂界CO、NOX、HC(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中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本项目主要房间满足医院建筑室内允许噪声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11.76t/a)、污泥(9.23t/a)、废活性炭(0.1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依托一个面积约为25m2的危废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