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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天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毛场路59号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进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来降低车间内污染物浓度。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为废液压油、废包装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新建一个面积约为20m2的一般固废仓库及5m2的危废仓库。
2
江苏翔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型锂离子正极材料技改及配套实验室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城北大道986号
1、废水: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压滤废水、冷凝废水经一套MVR蒸发设施处理后,出水回用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缩物料回用于生产;拖地废水经一套“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地面清洁(拖地)用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达标接管市政管网,排入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入芜太运河。
2、废气:技改线产生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FQ-418203排气筒排放;检测实验产生的酸性气体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SDG吸附装置处理后由FQ-418204排气筒排放;电池检测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FQ-418205排气筒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废滤材、废铝箔、废极片、废隔膜、不良品、废电池外售综合利用。依托现有25m2的一般固废仓库。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内袋等)、废滤液、废滤袋、地面清洗废液、实验废液、废样品及废渣、废实验耗材、废填料、废活性碳、污泥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设置一个50m2的危废间。
3
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锂电池回收利用研发项目(二期)
溧阳市昆仑街道环园西路328号
1、废水:阴极处置废水、冷却塔强排水、洗涤塔强排水接入二期污水站处理后回用至二期2套冷却塔补水,2套冷却塔强排水进入污水站处理,形成闭环,废水不外排。
2、废气:拆解废气、热解废气经1套“冷凝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碱液洗涤塔+除雾箱+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电解液、废电池外壳、阳极安全处置废物、废布袋、布袋收尘、废活性炭、废劳保品,利用原有一处360m2危废房;带鉴定固废阴极安全处置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