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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上汽大通房车科技有限公司
滚塑自制建设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200号
1、废水: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成型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尾气经1根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利用原有一处36m2危废房。
2
溧阳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铝塑复合膜技改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码头西街617号
1、废水:本技改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及排放,现有项目废水接管进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现有项目竣工验收等数据,废水水质可以满足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同时由于现有项目原使用月泉公司蒸汽(蒸汽冷凝水返回月泉利用),现市政蒸汽管道接通,不再使用月泉蒸汽,现有项目蒸汽冷凝水拟作为清下水经雨水排口(YS001)纳入市政雨水管网后直接排入陶家河,技改项目对直排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废气:B2#厂房2台流延机废气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A2#厂房1台流延机、1台造粒机废气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不新增。建设项目不向周围环境排放固体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