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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站、各相关村:
为进一步促进我街道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河道、圩堤、灌溉设施、田间工程)长效管护工作,更好地发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功能效益,提升长效管护水平,根据溧阳市水利局溧阳市财政局印发的《溧阳市灌溉泵站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溧政水〔2023〕2号、《溧阳市圩堤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修订)》溧政水〔2023〕3号、《溧阳市小型农田水利田间工程管护考核办法(修订)》溧政水〔2023〕4号通知要求以及《溧阳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溧阳市农村河道(圩堤)长效管护工作的通知》溧政水〔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了《溧城街道灌溉泵站长效管护考核办法》、《溧城街道圩堤长效管护考核办法》、《溧城街道小型农田水利田间工程长效管护考核办法》、《溧城街道河道长效管护考核办法》,请遵照落实。
附件1:溧城街道灌溉泵站长效管护考核办法
附件2:溧城街道圩堤长效管护考核办法
附件3:溧城街道小型农田水利田间工程长效管护考核办法
附件4:溧城街道河道长效管护考核办法
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溧城街道灌溉泵站长效管护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街道灌溉泵站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机电排灌工程的功能效益,提升灌溉泵站长效管护水平,根据《 溧阳市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办法(试行)》(溧政办发〔2015〕3 号) 文件精神和《溧阳市灌溉泵站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溧政水〔2023〕2号)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列入管护范围的灌溉泵站(≥10 寸以上)。
第三条:管护主要标准。启闭设备、机泵设备、动力设备、 电气设备及附属设施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完好、运转安全正常。有维护、运行记录;站房、围墙(如有围墙)完好无损;机房内部环境整洁明亮,无与闸站设施运行管理无关的物品,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
第四条:灌溉泵站的考核实行 100 分制,考核结果在 90 分 -100 分的为优良:80 分-89 分的为合格,80 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检查和考核。灌溉泵站长效管护工作由溧城街道具体实施,每月巡查、考核5次,市考核组每季度组织一次验收考核,确定考核得分并上报市水利局、财政局。
第六条:资金拨付。市水利局、财政局核定考核得分后,按考核得分÷100×经费补助标准计算后的金额进行补助,管护经费按季进行下拨。拨付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灌溉泵站长效管护工作。
第七条:市级以奖代补经费标准。1台泵的站年补助 2000元、2 台泵的站年补助 3000 元、3 台泵的站年补助 4000 元, 街道按 1∶1 配套管护经费。
第八条:灌溉泵站长效管护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规章制度、队伍建设、经费落实、台账资料、管护效果等方面。
第九条:本办法由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
溧城街道圩堤长效管护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街道圩堤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圩堤工程效益,全面提升圩堤长效管护水平,根据《 溧阳市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办法(试行)》(溧政办发〔2015〕3 号) 文件精神和《溧阳市圩堤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修订)》(溧政水〔2023〕3号)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列入管护范围的圩堤。
第三条:管护主要标准。无乱垦乱种、无违法占用、无垃圾;无杂树、高杆杂草;建筑物周围无侧渗、圩堤无坍塌、渗漏;有巡查、维修、养护记录。
第四条:圩堤的考核实行 100 分制,考核结果在 90 分 -100 分的为优良:80 分-89 分的为合格,80 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检查和考核。圩堤长效管护工作由溧城街道具体实施,每月巡查、考核5次,市考核组每季度组织一次验收考核,确定考核得分并上报市水利局、 财政局。
第六条:资金拨付。市水利局、财政局核定考核得分后,按考核得分÷100×经费补助标准计算后的金额进行补助,管护经费按季进行下拨。拨付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圩堤长效管护工作。
第七条:市级以奖代补经费标准。按0.45万元/千米补助。
第八条:圩堤长效管护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规章制度、队伍建设、经费落实、台账资料、管护效果等方面。
附件3
溧城街道小型农田水利田间工程长效管护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街道小型农田水利田间工程长效管护工作,根据《 溧阳市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办法(试行)》(溧政办发〔2015〕3 号) 文件精神和《溧阳市小型农田水利田间工程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修订)》(溧政水〔2023〕4号)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小型农田水利田间工程主要指排灌沟渠以及配套设施。
第三条:管护要求。所管护的排灌沟渠以及配套设施都要有专人管护,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收集汇总长效管护的有关法规政策、宣传资料、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合同协议、经费使用、检查考核等资料,并装订成册。所管工程均须在醒目处设立统一规格的公示牌,公示管护责任人、管护标准以及监督电话,以利社会监督。
第四条:管护标准。各级排灌沟渠达到过水断面标准。无坍坡、无淤积、无障碍物、无农作物种植,渠道保持畅通,配套设施完好无损,运行正常。
第五条:检查和考核。田间工程长效管护工作由溧城街道具体实施,每月巡查、考核5次,市考核组每季度组织一次验收考核,确定考核得分并上报市水利局、 财政局。
第六条:资金拨付。市水利局、财政局核定考核得分后,按考核得分÷100×经费补助标准计算后的金额进行补助,管护经费按季进行下拨。拨付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田间工程长效管护工作。
第七条:市级以奖代补经费标准。按每行政村6000元/年补助,街道按1:1配套管护经费。
第八条:溧阳市排灌沟渠以及配套设施等长效管护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规章制度、队伍建设、经费落实、台账资料、管护效果等方面。
附件4
溧城街道河道长效管护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区域内河道(圩堤)长效管护工作,结合《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常州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与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溧阳市农村河道管护细则》、《溧阳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溧阳市农村河道(圩堤)长效管护的通知》溧政水〔2023〕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溧城街道2023年列入长效管护的河道有20条,总长40.728KM其中市级河道4条长17.45KM,镇级河道5条长11.85KM,村级河道11条长11.428KM。河道圩堤3条长17KM。
第三条:管护要求及标准。一是满足防洪、排涝、灌溉、引水、通航等基本功能需求。河道堤防达标,岸坡稳定、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配套建筑物运行良好;二是水流通畅。水系畅通,活水周流,无阻水障碍物,无填埋河道、严重淤积现象;三是水清岸洁。河道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水体清澈、透明度良好,河道管理内总体干净整洁,无乱建乱堆、乱垦乱种以及未经处理污水直接排放;四是生态良好。保护农村河道的自然属性,两岸植被连续、层次分明,水生动植物种类多样,无有害水生植物。
第四条:河道的考核实行 100 分制,考核结果在 90 分 -100 分的为优良:80 分-89 分的为合格,80 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检查和考核。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由溧城街道具体实施,每月巡查、考核5次,市考核组每季度组织一次验收考核,确定考核得分并上报市水利局、 财政局。
第六条:资金拨付。市水利局、财政局核定考核得分后,按考核得分÷100×经费补助标准计算后的金额进行补助,管护经费按季进行下拨。拨付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河道(圩堤)长效管护工作。
第七条:市级以奖代补经费标准。市级河道4000元/千米,镇级河道3000元/千米,村级河道2000元/千米,街道按1:3落实配套管护经费。
第八条:溧阳市河道长效管护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规章制度、队伍建设、经费落实、台账资料、管护效果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