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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村、社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常州、溧阳市部署安排,确保森林防火形势平稳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苏南绿色崛起品质城市”新溧阳创造良好安全环境。街道办事处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溧城街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溧阳市人民政府溧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城街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森防办〔2023〕1号)和《关于转发<全省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森防办〔2023〕9号)精神,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加大森林防火整治攻坚力度,深入查摆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并全面整改到位、持续强化督查,确保森林防火形势平稳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苏南绿色崛起品质城市”新溧阳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公安派出所、应急安全部门分工责任,充分发挥民政、文旅等单位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林区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成效显著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统筹协调、精准施策。统筹做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等各项工作,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成效。根据街道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森林火险级别和历史火灾发生实际情况,坚持对症下药,分区、分类施策,科学开展专项行动。
(三)坚持突出重点、靶向治理。充分运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结合可燃物等致灾因子底数,突出加强重点区域、林区内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的整治力度,持续推动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落实好责任制、清单制和销号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强化底线思维,直面问题隐患,敢于真抓实干,加大工作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改、边处理,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用心、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到位而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进行追责和处理。
三、行动组织
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成立街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刘宇舟为组长,街道统战委员黄卿为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办、农业农村、社会事业、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公安派出所、应急安全等有关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四、专项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旨在全面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最大程度降低人为引起的森林火灾。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有关村、社区、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内全面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总体方案》,围绕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监测预警、通信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梳理、归纳,明确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要突出下列重点,摸清具体地点、主要负责人、防灭火机构和队伍、物资装备现状、防火通道和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可燃物清理等有关情况及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完整准确填报《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一个目标一个台账。
1、森林公园、旅游景区等。
2、森林分布区内输变电线路、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爆材库等重要目标以及面山、村林密接高危部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重点打击森林分布区内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森林防灭火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规使用明火、故意纵火、过失失火、不配合检查等,严查2022年以来的积案。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坡、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等祭祀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批准、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焚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内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批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等行为。
4、其他违规行为。在林内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破坏森林防灭火设施和防火道路、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防火隔离带内种植农作物等行为。
(三)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情况,森林防灭火规划推进实施情况,林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等。
五、行动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行动方式
此次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行业指导、联合整治”原则开展,由街道农村工作局牵头,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公安、应急安全、文旅、民宗、电力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协同推进。
(二)行动时间
此次专项行动自9月25日起至12月15日止。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村、社区、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打击违法用火行为,形成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见责任的专项行动态势。各有关村、社区、单位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工作实际,建立相应机制,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工作要求,确保专项行动查到问题、除掉隐患,提升本质安全。
(二)建立隐患台账。各有关村、社区、单位要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和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街道林长办将会同纪工委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办。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各有关村、社区、单位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力戒形式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处理、曝光森林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举报奖励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强化信息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有关村、社区、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成效和总结。请各有关村、社区、单位每季度末前25天,向街道林长办报送当季度工作动态和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2)和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附件3),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最终的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
附件:
1、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3、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