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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预警、处置和保障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天目湖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小组
成立天目湖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称“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组长,镇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为成员。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决定和部署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审定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发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指令并实施统一指挥;提供组织、机制、经费保障;根据事态发展需要依法请求上级应急支援。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天目湖镇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总体决策部署;负责收集、分析辖区内外有关突发事件的情况和信息,及时向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组织对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应急救援、善后处置等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二)现场工作组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现场工作组。
1. 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既定工作进行落实、检查和监督。
2. 安全保卫组。负责第一时间对灾害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做好灾害事故周边的治安交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辖区稳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的安全和有序转移、疏散。
3. 应急救援组。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先期处置工作,开展能力范围内的抢险抢修工作。
4. 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协调相关医疗单位设立医疗点抢救伤员,开展群众救护工作。
5. 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人群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同时对上级指挥所的开设提供保障。
(三)村(居)应急机构
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员会为主导,组织网格员、灾害信息员、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人员、社区党员、村(居)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完善村(居)应急处置卡,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排查、突发事件报告、预警信息传播以及居民互助自救等各项机制。
三、预案体系
(一)天目湖镇综合应急预案
《天目湖镇综合应急预案》是天目湖镇应急管理体系的导则,总体阐明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工作要求等,同时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指导职能部门编制专项预案。
(二)天目湖镇应急处置方案
规范镇层面突发事件应对行动,着重体现先期处置特点,采取图表或文字等形式,结合实际应对需要,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共20个,确保简明易懂、便于操作。
(三)天目湖镇村(居)现场处置方案
充分发挥村(居)靠近突发事件现场的优势,重点明确责任分工、信息报送、先期处置、转移避险等,将应急处置流程、应急通讯录、应急救援队伍信息、应急物资装备等以图表形式展现,确保一目了然、简便易行。
四、应急预警
各相关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报告镇政府,由镇政府准确地向辖区内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传播。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公共媒体、应急广播(大喇叭)、移动通信群发系统等通讯手段或媒介进行,亦可通过村(居)委员会、单位相关人员以及志愿者、楼组长等逐户通知,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收到预警信息后,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合理避险,防范事故发生。
五、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1. 信息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其他措施等。
2. 信息报告要求
公民、法人获悉突发事件信息,可向“110”“119”“120”等公共报警救助电话报告,或向村(居)委员会汇报;各单位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应及时上报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室和有关单位发现或接报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并同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接报单位通过网络、市民反映等渠道获悉的突发事件信息,或接报的信息要素不全,要立即向有关单位核实、补充相应信息。
(二)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和所在村(居)负有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接报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视情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需要成立相关工作组,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及时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上报现场动态信息。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超出自身处置能力,应立即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由镇政府宣布应急结束,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相关人员和设备有序撤离,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转入善后与重建阶段,在必要时配合上级政府采取相关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六、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结束后,专项应急指挥部协调各相关部门
对损害的情况进行统计,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的调拨和发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二)恢复重建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专项应急指挥部协调各相关部门
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协助镇政府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各单位和村(居)委员会积极参与重建工作,清理和处理污染物,配合镇政府相关部门修复被破坏区域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三)总结评估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现场救援
人员、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地总结评估,查找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要求和建议,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七、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明确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集结地点、队员联络方式等,以及协议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的联络方式等。
(二)物资保障
各部门要根据预案要求并结合实际,充实、调整应急物资的配置品种和数量,明确管理责任人和对应职责,对应急物资的配置、储存、使用、维护、更新等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专项台账。所有信息应及时汇总至领导小组。
(三)其他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及后勤保障等)。
(四)培训演练
各职能部门、村(居)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