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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易发高发季节,加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人流、车流、货流全面复苏,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尤为复杂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组织实施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认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应免注册犬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犬100%建立电子档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和新城疫、羊痘等常见疫病的防治工作;牲畜规范佩戴免疫标识,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科学合理使用免疫疫苗,免疫操作规范,免疫信息报送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任务。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13日)。各村做好组织发动;兽医站做好疫苗、注射器械、消毒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的采购储备,做好村防员培训工作;金盾公司做好村级防疫员遴选调整,散养畜禽调查摸底工作,落实犬只防疫服务外包工作要求,及时填报2023年天目湖镇春季畜禽养殖调查摸底汇总表(附件1)。
(二)集中实施阶段(4月14日至4月22日)。金盾公司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对辖区内散养畜禽实施集中免疫。配合兽医站指导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养殖场所(休闲观光类家庭农场、萌宠乐园、大型综合体、学校劳动教育等重点场所)制订免疫程序实施免疫。
(三)自查总结阶段(4月23日至4月27日)。各村、兽医站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依据免疫抗体监测结果,组织金盾公司对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养殖场(户)进行补免。及时填报2023年天目湖镇春季动物防疫行动免疫接种记录表,于4月28日前交兽医站汇总。联系人:肖静燕,联系电话:87468582。
三、实施内容
(一)免疫类型。
1. 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象:鸡、鸭、鹅等人工饲养禽类。疫苗品种: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
2.新城疫。免疫对象:鸡。疫苗品种:新城疫弱毒活疫苗。
3.牲畜口蹄疫。免疫对象:猪、牛、羊。疫苗品种: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O型合成肽疫苗。
4.小反刍兽疫。免疫对象:羊。疫苗品种: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
5.狂犬病。免疫对象:犬。疫苗品种:狂犬病灭活疫苗(SAD株)。
(二)免疫程序。散养畜禽在春季实施集中免疫,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补免。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养殖场所、养殖场(户)制订免疫程序上报备案后实施免疫。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自2023年4月1日起退出强制免疫病种,退出后养殖场(户)根据实际按需实施免疫。
(三)免疫方法。具体免疫接种方法及用量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四)免疫监测。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后21天,生猪口蹄疫免疫28天后,可开展实验室免疫效价判定。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主体责任。各村要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切实推动春防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春防工作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技术培训和防疫宣传。兽医站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村级防疫员培训,提升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和宣传单、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动物防疫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动物防疫重要性、必要性和政策性的认识,引导群众增强防疫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防疫工作,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疫病防控。各村在配合金盾公司做好辖区内常规畜禽养殖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协助开展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养殖场所调查,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主体动物防疫责任,提高主动防疫意识。兽医站要加强对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养殖场所的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普及,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重点疫病免疫预防,消除畜禽生产经营各业态疫病防控隐患,结合常州市开展的“兽医来了”主题活动,切实帮助养殖场(户)解决饲养管理和防疫方面的实际问题。
(四)规范防疫物资管理。兽医站要在各村调查摸底的养殖数据基础上及时组织协调所需防疫物资采购,严格执行疫苗、耳标、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的网络申报、签收、发放、使用规范,杜绝浪费,重点加强疫苗冷链管理。对物资的领用发放,要做到账目清晰、数量合理、手续完备。
(五)组织领导督查。各村要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报告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迅速按程序上报,并及时配合做好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将在4月中旬对我镇春防工作组织现场走访督查,督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汇总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