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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溧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黄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努力提高上黄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依法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主动公开信息。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上黄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黄镇通过政府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
(二)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结合本镇实际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我镇办公室负责,严格网站信息校对、审核、发布、复查,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
(三)切实发挥监督保障。在全镇各部门大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并严格落实监督考核。本年度内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而被投诉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内容单一,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不足;三是网站管理能力仍需提升等。
下一步,上黄镇将紧紧把握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注重群众需求内容的收集、梳理和汇总,并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方式,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上黄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