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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同意调整埭头镇人民政府与 埭头镇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43977/2023-0001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埭头镇
产生日期:2023-05-12 发布日期:2023-05-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埭头镇总工会:《埭头镇总工会关于建立<埭头镇人民政府与埭头镇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埭工发〔202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与溧阳市埭头镇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附件:1. 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与溧阳市埭头镇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单2. 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与溧阳市埭头镇总工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5月12日附件1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与溧阳市埭头镇总工会联席会议制
关于同意调整埭头镇人民政府与 埭头镇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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埭头镇总工会:

《埭头镇总工会关于建立<埭头镇人民政府与埭头镇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埭工发〔202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与溧阳市埭头镇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1.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与溧阳市埭头镇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单

2.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与溧阳市埭头镇总工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

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与溧阳市埭头镇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密切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奋力谱写埭头高质量发展新画卷,调整镇政府与镇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第二条  联席会议是政府及时了解和回应职工意愿和重大关切,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工会从宏观上、源头上协调劳动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如遇重要问题,可随时举行。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指导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服务职工;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坚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坚持协商协调、合力落实。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内容:联席会议从镇党委、镇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会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议题。    

(一)通报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奋力谱写埭头高质量发展新画卷、全面深化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措施;通报工会服务镇党委、镇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工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二)研究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等方面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

(三)研究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和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问题;

(四)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有关保障职工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权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用工管理和就业人群权益维护等重要问题;

(五)研究支持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会在推进党的群团改革进程中需要政府支持的相关问题;   

(六)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议题,应在每次会议前的一个月由镇政府和镇总工会共同商定。联席会议设立联络员,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和镇总工会主席担任,具体协商会议召开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  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和镇总工会主席、副主席出席。联席会议由直属部门和镇属部门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也可以根据会议研究的具体内容,确定会议参加人员,一般请与议题相关的镇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镇总工会有关方面的同志参加。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主持。

第七条  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镇总工会会签,镇政府办公室签发。镇政府有关部门和镇总工会应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确定事项,镇政府办公室和镇总工会分别负责督促检查。落实结果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第八条  联席会议视情况可邀请劳动模范(工匠)、职工代表、基层工会干部、新闻记者列席,并根据需要经过审核发布新闻。

第九条  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办公室主任牵头,由镇政府办公室和镇总工会共同承办。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与溧阳市埭头镇总工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召集人:刘金文   党委组织委员、镇总工会主席

聂  剑    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  丹    总工会副主席

朱国方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周  刚    农村工作局局长

万  中    经济发展局局长

史建武    建设局局长

芮云凯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吴  宠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史彩霞    行政审批局局长

范海清    埭头卫生院院长

沈立科    埭头派出所教导员

任勤华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埭头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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