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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当前,正处于春季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全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实现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和常州有关要求,以及溧动防指办〔2023〕1号文《2023年溧阳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2023年埭头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3年埭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2.2023年埭头镇春季畜禽养殖统计表
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8日
附件1
2023年埭头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春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易发高发季节,加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人流、车流、货流全面复苏,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尤为复杂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组织实施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认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应免注册犬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犬100%建立电子档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和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羊痘等常见疫病的防治工作;突出重点推进布病、牛结核病等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实施监测阳性100%淘汰净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牲畜规范佩戴免疫标识,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科学合理使用免疫疫苗,免疫操作规范,免疫信息报送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任务。
二、组织保障
(一)加强春防行动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形势,牢固树立防疫优先理念,务必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依法承担防疫主体责任的防控机制。要科学分析本地区主要动物疫病防控形势,聚焦重点防控病种,量体裁衣制定春防行动方案,确保组织发动、技术指导、防疫监管等各项保障工作及时到位。积极稳妥推进“先打后补”、强制免疫病种调整、动物疫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等工作落地见效,努力为全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优良绩效奠定扎实基础。
(二)加强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疫病防控。在春防准备阶段,各地要在做好本地区常规畜禽养殖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开展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调查,组织对休闲观光类家庭农场、萌宠乐园、大型综合体、学校劳动教育等重点场所开展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的养殖情况普查。根据普查摸底数据,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主体动物防疫责任,加强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普及,提高主动防疫意识,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集中开展重点疫病免疫预防,从根子上消除畜禽生产经营各业态疫病防控隐患。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防疫监管。各地要将督导检查贯穿于春防行动全过程,及时掌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落实和重点防控举措执行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要依托兽医实验室检测平台,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监测调查,实时掌握疫情动态,采取定点监测、集中监测、飞行监测、应急监测“四个监测”形式,科学评估免疫效果,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采取补免措施,确保免疫质量。要强化动物防疫监管,对拒不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因免疫不到位以及不认真落实清洗消毒和隔离等防疫措施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主体,严格依法处理,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和报告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迅速按程序上报,开展疫源追溯和临床诊断,根据实际及时采取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四)加强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强制免疫疫苗和标识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苗耳标管理档案,逐月盘库,及时登记疫苗消毒药品等领用、储备、发放信息。按规定做好二维码标识网络申报、网络签收、发放、二次发放等工作。加强疫苗冷链管理,确保疫苗规范保存。对物资的领用发放,要做到账目清晰、数量合理、手续完备。
(五)加强技术培训和防疫宣传。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技术、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养殖场生物安全管控技术、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指导养殖场(户)进一步完善免疫程序,规范免疫操作,提高免疫效果,支持和鼓励大型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开展病原学监测和免疫效果自评价,不断扩充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要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善于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和宣传单、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动物防疫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动物防疫重要性、必要性和政策性的认识,引导群众增强防疫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防疫工作,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要坚持党建引领,以春防行动为切入点全面展示动物防疫工作的公益特性,广泛开展“兽医来了”系列为民办实事活动,让广大养殖场(户)感受到来自动物防疫工作者的贴心服务。
三、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即日开始,4月底结束。各村要在扎实做好新冠疫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3月15日。各村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做好春防养殖量的统计工作,于3月8日前报市畜牧兽医站。兽医站要做好疫苗、耳标、防护服(工作服)、注射器、注射针头、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准备、相关经费安排、人员组织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3月16日至4月15日。各村要督促指导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科学制定或完善免疫程序,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对不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养殖场户,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免疫内容和方法参照《常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自2023年4月1日起退出强制免疫病种,退出前实行应免尽免,退出后养殖场(户)根据实际按需实施免疫。
(三)总结阶段,4月16日至4月25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漏免或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所有免疫明细交兽医站。
附件2
2023年埭头镇_________村春季畜禽养殖统计表
序号
自然村
鸡
鸭
鹅
特禽
母猪
仔猪
育肥猪
羊
犬(养殖)
犬(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