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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局各科室:
根据市依法办《关于印发<2023 年度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溧依法办〔2023〕5 号)及常州市交运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常交法〔2023〕11 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2023年度溧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
2023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高质量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服务保障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目标。
二、督查内容
(一)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察
检查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在着力整治“逐利执法”问题、执法不规范问题、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执法粗暴问题、执法“寻租”等5个问题中任务推进、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各阶段落实情况。(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参与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行业管理科、科技信息科、财务审计科;受检单位:执法大队;检查时间:3-10月份常态化开展)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督查
检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情况,检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情况、相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及归档、保存、使用情况,检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等情况。(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受检单位:执法大队;检查时间:7-8月份)
(三)推进落实涉企“免罚轻罚”情况督查
检查贯彻执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情况。(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参与科室:行业管理科;受检单位:执法大队;检查时间:7-8月份)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督查
检查制定并执行年度执法和检查计划、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工作职责、权力清单梳理、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等情况。(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参与科室:组织人事科;受检单位:执法大队;检查时间:7-8月份)
(五)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督查
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受检单位:执法大队;检查时间:7-8月份)
(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根据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要求,对各单位本年度已办结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组织开展评查工作,评选优秀案卷。检查执法案卷审核、审批、会签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案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案卷规范化管理工作。(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参与科室:行业管理科;受检单位:执法大队,运输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检查时间:6月份,12月份)
(七)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专项督查
组织开展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专项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各项目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参与科室:行业管理科;受检单位:执法大队;检查时间:7-8月份)
(八)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资格管理情况督查
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及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检查各单位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责任、教育管理、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管理建设情况。(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参与科室:组织人事科;受检单位:执法大队;检查时间:7-8月份)
(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督查
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制定情况、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信息动态维护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开展情况、检查结果归档和公示情况等内容。(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参与科室:行业管理科;受检单位:执法大队;检查时间:7-8月份)
三、工作要求
(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召开座谈会、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明查暗访、问卷调查、随同执法等方式进行,并适时联合市司法局等部门开展实地执法监督工作。
(二)受检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通过督查有变化、见成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与不足,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向局政策法规科反馈。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