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人工智能
信息名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公布继续施行的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索 引 号:014143619/2023-00045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水利局
产生日期:2023-10-26 发布日期:2023-11-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我局对现行有效的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下列4件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现予公布:1. 常州市水利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常水规〔2017〕1号)2. 常州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常水规〔2019〕1号)3. 常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常水规〔2019〕2号)4. 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
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公布继续施行的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我局对现行有效的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下列4件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现予公布:

1. 常州市水利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常水规〔2017〕1号)

2. 常州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常水规〔2019〕1号)

3. 常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常水规〔2019〕2号)

4. 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常水规〔2020〕1号)

以上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名称冠以“暂行”的,有效期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年,至2025年10月26日;其余文件有效期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年,至2028年10月26日。

常州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