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溧阳市审计局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重点领域财审工作2条,法规文件及解读10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5条,业务工作9条。在政府信息形成过程中,均按照规定做好公开性审查,并做好属性标注。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按时移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本年度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而被投诉的事件,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被提起行政诉讼或是行政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与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1.对《条例》学习贯彻不够深入,信息公开文件格式仍有待规范;2.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部分制度更新还不够及时;3.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主动加强上级新发文件、规范的学习与理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做规范,提高时效性与公开率,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可公开文件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让人民群众满意,同时,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的改革发展大局,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审计工作现代化,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溧阳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1月17日,在溧阳市政府政民互动栏目发布《关于校舍安全改造提升工程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