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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溧阳高新区综合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按照《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溧安〔2023〕9号)文件精神,结合《溧阳市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溧应急〔2023〕3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坚持“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力量攻克破解安全生产领域难点堵点痛点,着力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隐患,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及时发现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7月底前)。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溧阳高新区综合管理局要立即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依托重大事故隐患评判标准,进一步排查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并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落实。
(二)专项检查(9月15日前)。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溧阳高新区综合管理局要紧密结合巩固提升年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研究落实具体实施方案,立即部署开展工贸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全面排查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回头看”抽查(9月底前)。组织对各镇(街道)“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四、重点检查内容
1.重大事故隐患方面(64项)
是否存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
2.工业企业风险报告方面(3项)
(1)是否按照《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开展有限空间的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
(2)是否存在由第三方包办包代,企业是否全程参与、全面排查有限空间隐患等现象;
(3)是否拒不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3.外包项目管理方面(3项)
(1)是否将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未保障劳务派遣用工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权利;
(2)是否对外包项目及用工的安全生产负协调、监督责任,存在以包代管、以罚代管,未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是否将劳务派遣用工、工程项目承包用工纳入本单位的应急管理体系,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新能源领域方面(3项)
(1)电解液是否规范储存,生产作业现场是否超量存放;
(2)是否按规范设置和有效运行相关监测预警系统并联锁;
(3)电解液泄漏紧急切断阀是否安全可靠并具备远程控制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划部署。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溧阳高新区综合管理局要严密组织本辖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水平。
(二)严格执法,狠抓责任落实。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溧阳高新区综合管理局要强化严格执法,形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高压态势,通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真正做到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
(三)扎实部署,做好工作统筹。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提高攻坚行动的精准性、有效性,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曝光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请各镇(街道)按照《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同步将《溧阳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检查表》、每月阶段性工作报告报送至局基础科,并于10月底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总结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戴振,87037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