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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消费维权、市场稳定等各方面工作,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秩序平稳有序,有效助力全市文旅复苏和品质城市攻坚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期间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史晓春 局 长
副组长:莫建斌 副局长
陶颖江 副局长
陈 伟 副局长
李 刚 副局长
徐 康 副局长
管 军 食品药品总监
成 员:叶 勇 办公室主任
陈 娟 财务科科长
姜云奎 综合监管科科长
王永芳 标准计量科科长
陈国峰 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
王 伟 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黄立新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科长
郝青松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陈 震 市场规范监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勇为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督查方案的制定和人员的具体分组等工作。
二、督查重点
(一)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旅游景区、公园等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过道;商业综合体、商场、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等特种设备;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涉危化品单位的特种设备;工矿企业、物流场所使用的叉车和起重机械;存在超期未检设备的使用单位。
(二)食品安全方面。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大型商超、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集体聚餐、网络食品销售。旅游团餐供餐单位、婚宴接待单位、旅游景区、江苏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1号公路沿线餐饮服务单位、星级溧阳茶社等休闲旅游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单位。
(三)计量价格方面。对景区、商超、餐饮饭店、集贸市场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场所,开展计量价格监督检查。
(四)消费维权方面。涉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价格问题、广告宣传等方面的消费投诉举报处置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5月3日。
四、督查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1、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是否运行正常且在校验合格有效期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使用单位是否落实企业主任责任,将相关制度执行到位,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有演练记录等;
2、气瓶执行充装前后检查、扫码充装情况、气瓶充装记录和送检情况等。禁止充装单位利用多余二维码虚假扫描作弊充装禁止擅自改动充装秤连锁装置,禁止编造气瓶档案虚假登记,禁止篡改气瓶制造日期,液化气充装单位实行“阳光充装”等行为;
3、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相关企业根据“五一”期间人流量大、设备使用频次高的特点,加强巡查巡检、值班值守,强化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设备运行状态可控;要求企业根据省特种设备安全智慧服务平台,开展企业自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食品安全方面。
1、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风险管控“三件事”、进货查验、过程管理、温度控制记录等责任落实情况。督促肉制品、米面制品、水产品、食用油、糕点、炒货、糖果、膨化食品等节令食品生产企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网络平台),大型食品批发企业,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报告食品安全自查情况。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加工来自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
2、重点督查我市网络平台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责任义务,对入网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文件核查和行为检查,督促该入网食品经营者将上述证明文件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如实记录并保存平台内食品交易信息。发现食品相关证明文件不全的、来源不明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网络平台要及时制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3、加大对旅游景区及周边季节性餐饮服务单位的巡查力度,查看营业执照、许可证、健康证是否齐全,特别注意临时聘用员工的持证情况,把好市场准入关口。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确保购进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票证齐全,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严查以此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严禁制作加工野生动物;严厉打击使用或者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4、监督旅游团餐及婚宴接待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后厨的环境卫生、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废弃物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食品储存条件、原料清洗、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要求;餐用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运转是否符合规范;关注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分装及配送、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坚持规范与整治并重,引导与惩处并行的原则,做到检查不留死角,问题绝不放过,整改完全彻底。
5、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对用餐人数较多的区域或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防控,重点关注四季豆、野生菌、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严格防范生熟交叉污染、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严格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按操作规范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等食品。指导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积极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6、做好“五一”期间全市重点文旅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对活动中有定点酒店的,要根据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加强对酒店的检查排查,确保聚集性餐饮活动不发生问题。对有市集性活动的,要加强对入场经营户的资格审查和辅导培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经营规范性,杜绝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三)计量价格方面。
1、计量器具。检查集贸市场、超市、餐饮饭店中称重结算用的计量器具是否依法检定合格,检查有无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故意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2、定量包装商品。检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净含量是否准确。
3、商品包装。检查商品包装是否存在过度包装等违法行为,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价格行为。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检查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子标明的费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检查是否存在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禁止哄抬价格。检查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
(四)消费维权方面。
1、畅通维权渠道。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要求,结合全国12315平台、市12345政务热线和来信来访等渠道,提升热线平台投诉举报处理效率,保障节日期间消费维权渠道畅通,实现消费维权信息化和动态化“全覆盖”。
2、落实主体责任。对南山竹海、大润发等多家在线解决消费纠纷(ODR)企业开展走访检查,对信息公示、投诉登记和受理流程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详细了解近期消费投诉处理情况,要求企业在节日期间加强自律,落实好工作制度,促进纠纷主动和解,及时受理各类消费维权事宜,筑牢消费维权屏障,将消费纠纷在化解在源头,为辖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人员分组
局机关共分为6个督查组,分别对6个分局所在辖区开展督查,具体分组如下:
序号
督查人员
辖区
督查重点
1
莫建斌、黄立新
郝青松、高恬雯
★溧城街道
上黄镇
商超、大型商业综合体、游乐园、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消费投诉等
2
陶颖江、陈 娟
郑 琳、吴 忌
★戴埠镇
高新区
南山竹海景区及周边食品餐饮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
3
陈 伟、陈国峰
王永芳、姜小伟
★天目湖镇埭头镇
天目湖山水园及周边食品餐饮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计量器具等
4
李 刚、陈 震
陈 刚、徐 菁
★竹箦镇
别桥镇
“1号公路”沿线景点消费投诉、价格公示等
5
徐 康、姜云奎
王小琴、葛佩文
★古县街道
社渚镇
大型宴会酒店餐饮安全等
6
管 军、王 伟
姚思熠、陈道林
★经开区
南渡镇
曹山景点及周边消费投诉、食品小作坊等
注
1、带下划线的为联络人,及时与分局对接,确定督查相关事宜。
2、标星号的为重点督查镇区,其余镇区视情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对接。各督查组要及时与对应分局做好对接,确定督查时间、督查重点和督查对象,高质高效完成督查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内容,对被督查对象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压实主体责任,消除问题隐患。
(三)积极反馈闭环。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督查组和对应分局要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确保问题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