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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溧阳市高考、中考期间各考生集中就餐、供餐单位以及考点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制订了《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
招生考试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溧阳市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期间各考点和考生接待单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根据省、常州市局关于做好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考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江苏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史晓春
副组长:管 军
成 员:彭庆、周志凌、吴红军、任勤华、庾立群、颜赟、居同、吕伟成、韩军瑜、蒋永学、杨艳、任松伟、余辉、叶勇、陈国峰
职责:负责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指挥工作,组织领导各工作小组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
(一)驻点保障组
组长:陈国峰
成员:各考点驻点工作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职责:负责中、高考期间学校食堂和考生食宿地的食品卫生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考生食品安全。
(二)外围保障组
组长:各分局分局长
成员:各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
职责:负责高考期间各考点及食宿地周边饭店、食杂店、街头流动小商小贩等经营户的监督检查,保障考生食品安全。
(三)信息保障组
组长:叶勇
成员:赵墨翰、郁芸、史文勋、芮曼菁
职责:负责中、高考期间舆情监控,及时对舆情做好控制与处理。做好与网信办及媒体的工作对接,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和处理方案,降低社会影响。
(四)食品检测组
组长:余辉
成员:检测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对中、高考考生用餐食堂、食宿地及周边商户食品卫生进行抽检、检测和分析,以判断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应急处置组
成员:葛佩文、王小琴、各分局分局长
职责: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预案开展工作。
(六)工作督查组
组长:管军
成员:任松伟、叶勇
对全市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工作时间
(一)高考:2023年5月31日—6月9日。
(二)中考:2022年6月10日—6月20日。
三、工作安排
(一)高考
1.第一阶段(5月31日-6月4日):各分局对考生集中就餐的学校食堂、食宿地及考点周边食品经营者,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技术要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并确保6月4日前整改到位。市场监管部门与高考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2.第二阶段(6月6日-6月9日):各分局派驻监督人员至各承担考生就餐接待任务的单位进行驻点监管;高考期间组织对考点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巡查。
(二)中考
各分局参照高考期间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本地区中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食品安全。
四、考点及部分接待单位具体安排
根据市招办工作安排的情况,高考考点及接待单位为:
考点:江苏省溧阳中学,溧阳市光华高级中学。
供餐单位:金峰国际大酒店、溧阳宾馆、新城温德姆酒店、扬子国际大酒店
中考考点见附件(溧招委〔2023〕7号《溧阳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要及时与属地考点及供餐单位具体联系,摸清高考期间承担考生供餐任务的情况,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风险排查。监督人员应严格按照《江苏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开展监督工作,并按实际填写《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要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要求,强化对考生就餐接待单位、考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考试前,要对供应考生集中就餐的学校食堂、就餐接待单位组织开展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有关情况要及时汇总上报,由市局集中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试期间实施驻点监管,要突出监管重点,对食品原料采购、供餐品种、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加强现场检查。同时,要开展考点周边食品经营者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考生可能就餐的餐饮服务单位、食杂店,加大考试期间巡查力度,大力防控考生自行就餐、购买其他食品、网络订餐带来的风险。
(二)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承担考生就餐接待任务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安全自查,明确在原料采购、食品贮存、加工操作环节、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的责任人员,严格按照经审核的菜单进行供餐。各承担考生就餐接待任务单位应主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实施“阳光餐饮”等,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让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确保接待任务圆满完成。
(三)做好应急处置。要加强高考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科学周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迅速有效处置,同时做好社会舆情引导工作。
考试结束后,请各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局餐饮科。
六、技术要求
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项餐饮食品安全措施。
1. 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
2.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天做好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和登记工作,遇有身体不适者,立即脱离岗位就医。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和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3. 食品加工、烹调条件、个人卫生、卫生设施及环境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 餐厅等接待现场要保持环境整洁,加强通风换气,定期进行消毒。
5. 各单位内部要做好接待期间供餐食谱的审查工作。不得供应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源性疾病的食品。食谱审查要求:
(1)食谱中供应菜肴的品种、数量应与加工制作场所、加工条件相适应,并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2)不得供应违禁生食水产品和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不得供应改刀熟食、色拉、刺生及含水分较高,且容易变质的食品。
(4)操作工艺应保证成品制作完成至食用间隔时间在2小时以内。
(5)动员考生不要自带外购食品。
6. 相关要求
(1)采购食品、原料必须索证,蔬菜要有农药检测结论,专人验收并做好台账记录。
(2)要有独立的粗加工场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别有单独的清洗池;禽蛋在使用前须对外壳进行清洗消毒;
(3)盛放生熟食品、荤素食品的容器、盛器应分开使用,每次使用后须洗刷干净,用前消毒;餐饮具使用前按规定洗净、消毒。
(4)食品添加剂应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及时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禁止使用硝酸钠(钾)与亚硝酸钠(钾)品种。
(5)宰杀活禽、水产品区域须与其他食品加工区域严格分开。
(6)加工食品所使用的水源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7)具备有效的防蝇、防尘、防灭鼠设施。
7. 餐饮服务提供者对提供的菜肴建立48小时留样制,配备足够的样品留样器具、设施。
8. 监管部门其它需要监督的事项。
附件:1.《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2.《2023年高考考点及驻点保障人员名单》
3.《2023年中考考点及驻点保障人员名单》
4. 《溧阳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5.《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6.《溧阳市普通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
附件4:溧阳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6:溧阳市普通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