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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金融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点,强化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互动交流等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和便利性,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认真对照《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内容,定期检查主动公开落实情况,切实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宣传力度。全年共发布部门动态类信息86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法规文件及解读2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2条、业务工作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规定,结合我市金融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根据领导分工安排,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办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工作。二是精心安排部署,高效有序推进。制定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我局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划安排,高位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紧扣工作实际,打造特色内容。围绕我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以政策解读、调查问卷、工作动态等多种形式,加强信息公开,有效提升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
(五)监督保障
严格对照2022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栏目内容保障目标任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核查具体指标体系,自觉接受上级部门核查,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要求及时梳理报送相关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社会公众的期望与要求,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全面性、便民性等方面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加强,内容与栏目的存放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开过程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加强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做好金融政策的答疑解惑工作。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溧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