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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法治溧阳的工作大局以及各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提升本市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促进全局树立法治建设观念、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工作
1、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全年全市共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72件,总决定处罚金额677.69万元。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2件,查封扣押8件,移送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案件9件、涉嫌环境违法刑事案件3件。
2、持续优化执法程序。规范非现场执法,强化科技执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开展环保行政执法工作,在处罚尺度上,严格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有关裁量标准进行处罚,办理的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100%经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才提交局案件审查会议进行研究。与人民法院开展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行政执法,对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情况,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3、加强环保信用建设。持续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环保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与共享。定期报送“双公示”自查台账,全年共推送80条“双公示”信息至“信用中国”网站,切实发挥联合奖惩作用。
4、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培训宣传力度
(1)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通过会前学法、举办专题讲座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各类法律法规等。组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和组织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对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2)积极营造全社会法治氛围。坚持“以案释法”,剖析典型案例。开展10余场法规宣讲,突出新法宣传,全方位宣传各类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学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专门法学习和基础法学习结合不够深入。
二是对标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中国建设要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仍需继续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仍需继续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将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年度重点工作和总结等纳入局党组会、办公会重要议题。
(二)注重学习提高。带头落实学法规定,加强法治学习,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坚决落实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2件,规范性文件7件。坚持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协调,在推进地方立法、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多次组织讨论分析。坚持重要事项法律顾问全面审核,2023年法律顾问共审核文件、合同100余件。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和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健全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移送制度,提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效率。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构建立体、垂直、精准、规范、高效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执法体系。构建上下协同、互联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排放监测监控全覆盖。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等多途径对外开展正面报道宣传。推进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典型案例的梳理,对重点法律问题进行剖析和解读,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领会有关法律法规的内涵和精神,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规范执法和普法教育相结合,创新执法模式,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全市执法监管水平。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案件审议、登记编号、备案审查、公开发布等制度,按要求及时审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自行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决定实施法制审核,实现查审分离。依法实施行政听证程序,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不断规范行政监管行为。
(五)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员执法业务培训学习,加大执法人员的环境法制业务培训和现场执法能力培训。结合执法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办案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提升环境法制宣传效果。
常州溧阳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