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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南渡镇关于印发《2023年南渡镇码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838/2023-0001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南政发〔2023〕37号 发布机构: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产生日期:2023-07-21 发布日期:2023-07-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苏南绿色崛起品质城市”目标定位,突出“品质城市攻坚年”工作主题,结合“危污乱散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高港口码头本质安全和污染防治水平,在尊重历史客观成因、满足市场与需求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码头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安全发展理念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
南渡镇关于印发《2023年南渡镇码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政发〔202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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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苏南绿色崛起品质城市”目标定位,突出“品质城市攻坚年”工作主题,结合“危污乱散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高港口码头本质安全和污染防治水平,在尊重历史客观成因、满足市场与需求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码头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安全发展理念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根据2023年“危污乱散低”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围绕老旧工业园区整治和点状“危污乱散低”企业出清,按照“清理一批、提升一批”要求,全面推进码头专项治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统一部署、属地负责、分类处置”原则,全面推进码头专项治理行动。

(一)分类处置。按照“清理一批、提升一批”要求,集中开展分类清理整治。

“清理一批”:对土地使用不规范、安全生产水平低下、污染防治不到位、存在违章搭建等未纳入港口规划范围的码头,或虽符合港口规划但属于老旧工业园区连片范围内、低端低效产能落后、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等问题,包括已经歇业或计划收储、资产重组但未明确用途的原各类码头等,按照依法依规和“危污乱散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低效用地整治出清。

“提升一批”:对未列入“清理一批”范围内的其他码头按照省、市港口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提升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和建立健全制度措施,满足安全、环保、防洪、航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等要求。

(二)部门协同。交通、资规、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应急、城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与权限,依法依规查核、处置违法行为,建立联动协作、齐抓共管、指导督促工作机制,形成属地负责、部门联动、执法保障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治理清单。由镇级相关部门先期开展码头综合体检工作,收集码头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经镇工作专班专题会议研究后最终确定“两个一批”的专项治理清单。

(二)推进工作落实。由镇工作专班召集会议动员部署开展“两个一批”码头专项治理工作。对纳入“清理一批”范围的要研究确定治理工作措施和方案,镇相关部门按照时序进度抓好落实。对属于“提升一批”的码头企业,由各相关部门逐企会诊出具整治提升意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规范提升到位。

(三)加强核实验收。本次码头专项治理工作到11月30日截止。镇工作专班于每月25日前向市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完成“两个一批”码头企业治理情况和证明材料,整治完成的由镇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交通、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验收核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层面在围绕“危污乱散低”专项治理工作前提下,由分管交通运输的镇领导牵头成立码头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指导、部署和督促“两个一批”码头清理整治工作推进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利用各级媒体全力支持“两个一批”码头专项治理工作,选树、曝光典型案例。要加强“两个一批”码头治理工作氛围营造,逐企上门宣传治理工作,引导企业主动转型。

(三)强化推进落实。镇工作专班要按照分类治理工作计划和方案强化推进落实,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执法职责,依法依规保障清理整治工作按时有序推进落实,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治理到位。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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