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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省苏政办发〔2017〕148号《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意见》,溧政办发〔2023〕9号《关于深入推进2023年度安康关爱行动的通知》。对照市委、市政府老龄工作部署,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意义
安康关爱行动是省、市政府实施广泛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普惠型民心工程。在我镇经过多年实践,有效发挥了社会养老保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促进老年人及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深入推进实施“安康关爱行动工程”,是在党委领导下,发挥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效措施,共建和谐老龄化的有效途径。
二、目标任务
1.参保范围:辖区内本地的在册户籍人员;
2.重点参保对象: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另年满50周岁—59周岁中老年人按个人自愿交费原则也可以参保;
3.参保缴费标准:分为每人年60元和每人年100元两档缴纳;
4.保险(保障)期持续为一年。全镇统一从2023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三、参保目标
根据全市统一要求,2023年全镇户籍在册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安康关爱行动”、“应保尽保”全覆盖。各村要积极动员50—59周岁中老年人自费参保,不断提高更高保障老年人的占比。
四、保险经费来源
1.年满50—59周岁中老年在广泛宣传自愿交费基础上,以村为单位自费参保,档次自选。
2.60—64周岁的老年人,由所在村通过村集体经济统筹支付的办法解决。
3.65—7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年60元,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年100元的标准,由镇财政所统一投保(赠保)。
五、组织保障
1.成立工作班组,明确职责。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发动,落实专人核清人数,落实经费。按村组将参保人员上墙公开公示。切实提高公众知晓度、社会参与度;
2.时间要求:以村为单位,统一于5月20日前将参保人员交镇农村工作局和镇老龄协会备案,并于5月26日前将参保经费汇入中国人寿保险溧阳支公司账户,确保续期衔接。
3.2023年度“安康关爱行动”工作纳入市对镇(街道)推进落实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考核。通过考核督促此项工作有效开展。各村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组织发动,提高为老人服务水平和质效,协助做好理赔材料核实。简化理赔程序,缩短理赔时间,提高理赔效率,让广大老年人享迅捷、得实惠,不断扩大安康关爱行动的影响力,把该项民生工程办成群众满意的爱心工程。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