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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原行动的通知》(溧动防指办〔2023〕4号)文件要求,我镇决定组织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原行动(以下简称“夏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夏季高温季节,畜禽抵抗力下降,畜禽生产环境极易恶化,动物疫病的发生概率大幅提升。部分畜禽的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强制免疫病种需要及时强化免疫,新补栏畜禽免疫抗体水平需要及时提升,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的科学消毒需要继续坚持和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刻不得松懈。做好畜禽养殖环境消毒和重大动物疫病补免等各项夏防工作,对巩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果,保持我镇夏季动物疫情稳定及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的实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落实综合措施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应根据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以非洲猪瘟综合防控、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补免、“三灭四消”和人兽共患病综合防控为重点,科学制定本辖区夏防行动工作方案。
1、准备阶段。即日起至7月25日,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辖区集中防疫行动方案,做好疫苗、免疫标识、防护用品、注射器、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准备及相关经费安排、人员培训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2、实施阶段。7月26日至8月25日,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督促指导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实施免疫;对暂不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养殖场户,组织开展集中免疫;重点做好新补栏畜禽及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确保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100%。要按照《2023年江苏省灭蚊灭蝇灭鼠和清洗消毒行动方案》要求,有效开展“三灭四消”行动。
3、总结阶段。8月26日—8月31日,对夏防工作进行总结。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强制免疫工作任务。兽医站具体组织实施强制免疫,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免疫技术指导和养殖环节强制免疫效果评价。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免疫主体,承担免疫责任。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自行开展免疫或向第三方服务主体购买免疫服务,对饲养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并按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确保可追溯。
(二)加强经费和物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使用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确保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强制扑杀、免疫效果监测、疫病净化等工作所需经费及时按需拨付使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和标识管理,建立健全疫苗标识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点聚焦责任落实、比选和订购、物资验收、进出库登记、二次发放和规范发放使用等业务流程的闭环管理,确保疫苗、标识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有序、职责清晰、有章可循、追溯到人。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监测监管。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养殖场生物安全等培训,指导养殖场户规范做好畜禽免疫档案。科学实施动物疫情排查和免疫抗体监测,适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户及时补免。强化动物防疫监管,对拒不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因免疫不到位以及不认真落实清洗消毒和检疫隔离等防疫措施从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严格依法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四)做好应急管理。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报告制度,及时调查处理可疑疫情线索,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要求,坚持“早、快、严、小”原则,及时消除隐患,严防疫情扩散。同时,要积极做好应对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动物疫情发生风险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