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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项城市祥龙制衣有限公司
地址:项城市范集大陈庄
法定代表人:马洪义
被投诉人1: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溧阳市凤凰路66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平
被投诉人2: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6号
法定代表人:王培祥
相关供应商:宜兴市护鑫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莉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春江花园28幢131号104室
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厦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发布2023年溧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市执法大队”)协管员服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安厦采竞磋〔2023〕001号,以下简称“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3年3月13日组织该项目磋商,于2023年3月14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宜兴市护鑫服饰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2023年3月15日,项城市祥龙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龙公司”)向市执法大队、安厦公司提出质疑。2023年3月20日,市执法大队、安厦公司对祥龙公司的质疑作出答复。祥龙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3月29日投诉至本局。投诉处理期间,2023年4月10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溧阳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