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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民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发布民政动态类信息40条、通知公告类4条、养老服务类24条、公益救助类3条,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规文件及解读2条、规划计划类2条、人事信息2条、业务工作39条,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慈善组织等行政文件83 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及时、全面;二是专业领域的工作需进一步夯实,特别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不断加强重点领域、重大活动、民生政策的发布力度,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信息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便利的服务,切实提升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溧阳市民政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