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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市各专业人民调解组织:
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扩大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激发全市人民调解员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江苏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在册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
二、 评选条件
(一)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委会建设规范,有专职人员负责矛盾化解工作,工作场所(调解室)、工作制度、工作台账建设到位,卷宗装订规范,近两年内未发生因矛盾化解不力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优秀人民调解员
市、镇、村两级调委会中的专职或兼职调解员(原则上从镇专职调解员和村级调委会中产生),从事调解工作5年以上(专职调解员2年以上),矛盾化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的,受到群众一致好评的。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各司法所按照推荐名额和条件,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原则上3年内已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的不再评选),并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本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在12月20日前将候选人和单位的推荐材料报送至市局促进科,需报送纸质材料2份和电子文档。
(二)评比。市局将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
(三)公示。对拟表彰的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四)表彰。将对获得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希各司法所、调解组织高度重视,对申报单位进行预查初审时,应严格对照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各项标准,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并及时报送材料。联系人:富骅,联系电话:87223967。
附:1.优秀调委会、调解员申报名额分配表。
2.溧阳市优秀人民调解员推荐表。
3.溧阳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表。
溧阳市司法局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