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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2年,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矛盾不上交行动,认真履行职责,有效预防、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基层依法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单位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研究决定,授予“溧阳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6个单位“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授予孟宪斌等20人“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神聚力,奋发有为,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全面开创我市社会治理新局面,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pdf
溧阳市司法局
2023年 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