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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溧行复第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3年2月8日(星期三)上午9时在本机关听证室(溧阳市司法局312室)公开举行听证会,对冷和菊与溧阳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
特此公告!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