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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溧行复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二)14:00在本机关听证室(溧阳市司法局312室)公开举行听证会,对陈昌明与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一案举行公开听证。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