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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关于全面启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43432/2023-00038
主题分类:司法 体裁分类:公告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司法局
产生日期:2023-01-01 发布日期:2023-01-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溧阳市关于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溧阳市关于全面启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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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1人1号,有效期5年,样式统一为:外套黑色皮质插卡式,封皮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字样;内芯为PVC卡,内芯正面印有持证人员照片,载明持证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证号,“行政执法”字样水印;背面印有“江苏省人民政府监制、有效期”字样。证件正面印有二维码,可通过手机扫描查询证件登记信息。

行政执法证件是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江苏省、常州市通知精神和我市实际,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已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履行职责。严禁行政执法人员无证执法、不亮证执法或者持无效证件执法。

社会公众可以登录江苏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http://180.101.234.36:8888/les-gspt/html/front/index.html)或者扫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上的二维码,对证件的有效性、真实性进行查询。发现违规使用行政执法证件的,可以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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