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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7号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8号令)以及省厅《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苏司通〔2019〕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度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主要内容
基层法律服务所“五项规范化”建设情况;基层法律服务所合伙人的组成、合伙章程和协议的执行、内部管理运行情况;财务收支、资金留存、业务活动、履行协会会员义务等情况;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惠民实事、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法律援助等工作情况;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年度业务工作完成等方面的情况。
二、年度考核工作程序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根据要求进行自查,并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
(二)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苏双随机联席办〔2023〕3号)要求,市局组织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安排见附件1),并审查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交的年度考核材料,出具明确审查意见后上报常州市局。
三、相关事宜
(一)时间安排。各所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材料送交至市局促进科。
(二)送交材料
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应提交的材料:
1.《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
2.上年度本所执业和管理、党建情况总结报告和本年度工作计划(一式两份);
3.上年度本所财务报表(一式两份);
4.对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考核意见;
5.为聘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6.《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副本);
7.基层法律服务所《合伙协议》《章程》。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应提交的材料:
1.《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
2.上年度执业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个人总结(可在申报表中填写);
3.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执业表现年度考核意见(可在申报表中填写);
4.《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5.超过70周岁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交身体健康可以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证明。
各所要提前做好准备,有序开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年度考核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市局促进科联系。
附件:1.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检查时间安排表
2.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申报表
3.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申报表
溧阳市司法局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检查时间安排表
序号
单 位
时 间
备注
1
东方法律服务所
5月5日上午(星期五)
2
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所
5月5日下午(星期五)
3
埭头法律服务所
5月6日上午(星期六)
4
戴埠法律服务所
5月9日上午(星期二)
5
竹箦法律服务所
5月10日上午(星期三)
6
北方法律服务所
5月11日上午(星期四)
附件2
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所
年度考核申报表
(考核年度: 年)
基层法律服务所:
申报日期:
江 苏省司法厅印制
说 明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必须每年参加年度考核,如实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按时申报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为每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三、本表由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在地设区的市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档案归档。
所名
邮 编
地址
办公
面积
电话号(传真号码)
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
年度业务
收费总额
结余额
上年度积余
现累计积余
已
交
税
营业税
已交
基层协会会费
团体会费
企业
所得税
个人会费
个人
合计
(万元)
其他
留存事业发展等
资金情况
人员总数
名
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名
兼职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名
实习人员: 名
其他辅助人
员: 名
合伙人
名单
年度各类业务案件数、收入
法
律
顾
问
家
民商
事诉讼
件
法律援助
收费:
万元
行政诉讼
非诉
讼
咨询和代书
调解案件
仲裁案件
收费: 万元
年度内重大变更事项
变更事项
批件文号
核准时间
年度内受表彰奖励情况
(表彰奖励项目名称、时间、表彰奖励的单位)
年度内受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党纪政纪处理情况
(含本所和本所执业人员)
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数
参加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已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为执业人员、其他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情况
建立党支部情况
独立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
党员: 名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工作报告
(含上年度本所执业和管理、党建情况总结报告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可另附)
附件3
江苏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申请人:
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
江苏省司法厅印制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每年参加年度考核,如实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按时申报。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认真做好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详细审核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业务及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公正、客观出具考核意见。
四、本表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档案,由设区的市司法行政机关整理归档。
基层法律服务所
自评等次
(章)
年 月 日
县级司法
行政机关初审意见及考核等次建议
设区的市司法行政机关考核意见
备 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和专业
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党派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居所地址
邮编
电话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号
开始执业时间: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书号
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时间
取得
方式
考试□
考核□
现担任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党代会党代表情况:
年 度
奖 惩
情 况
受到何种行政/行业奖励
受过何种行政处罚
原因
受过何种行业惩戒
受过党纪、政纪或其他处分
年度参加
培训课时
其他履行会员义务情况
年度办理业务情况
收费
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
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
仲裁
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商户等法律顾问
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参加其他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情况
个人总结(可另附)
签名:
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
意见
(注明考核等次)
负责人: 基层法律服务所(章)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