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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溧阳市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公开信息审查、实时更新等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为确保各栏目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并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按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
(三)日常管理有序,全面落实常规工作。一是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部门动态、工作信息、政策文件等各类信息96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三是强化平台建设。结合省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不见面审批等方式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公示行政许可2370件、行政处罚28件。充分利用政府交互平台、阳光信访、12345等平台,收集回复各类信访事项106起,办结率达100%,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未有因政务信息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各类信息,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全面推进。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政府公开工作条例要求,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方便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