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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为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48号)、常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常人社发〔2022〕18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经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332元调整至每月437元。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