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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禁捕水域非法捕捞、非法售卖渔获物违法行为,持续巩固“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成果,日前,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执法行动,重点对溧阳市水产市场、渔具店、餐饮饭店等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农贸市场、商超、餐饮等经营范围中涉及“水产品”“江鲜”的销售、经营单位,紧盯“刀鱼”“河豚”“鲥鱼”等重点渔品,严查水产品索证索票,要求不得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等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发放“长江禁捕”公告,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野生鱼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营造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长江禁渔”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凝聚深化“不捕、不售、不做、不食”社会共识,努力实现“长江禁渔”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