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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社渚镇乘马圩村有村民擅自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挖塘养殖青虾。次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社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当即会同社渚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前往现场进行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挖青虾塘,并限期整改恢复土地原状。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之快、效率之高,充分体现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社渚服务中心和社渚镇人民政府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粮化”的决心和管控力度,切实起到了整改一处、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