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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苏冶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溧阳市埭头镇工业园区钢厂路2号
基本情况: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5500㎡,拟投资800万元,年加工资源综合利用水泥、混凝土板块10万m³(约23万吨),年产水泥稳定碎石6万吨。
1、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进溧阳市埭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尾水排入赵村河,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及洒水抑尘。
2、废气:卸料、凿岩、堆场粉尘经集气罩捕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再经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投料、鄂破、破碎、分料、粉磨、拌合、储存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排气筒)。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废钢筋、废包装材料、废布袋,依托厂区堆场西北角一般固废仓库,建筑面积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