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根据常州相关政策,从2023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1000元/人/月统一提高到1020元/人/月。此次除了调整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等困境儿童的保障标准同步提高。
在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中,市财政局把“保基本民生”放在首位,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今年提标惠及全市近1.5万困难群众,截至7月底,全市已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6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