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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9号),溧阳市对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退职或领定期生活费手续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我市财政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共涉及全市企业退休人员11.54万人,月人均增发养老金87.48元,实际调整幅度达4.44%,截至7月24日,待遇调整及养老金补发工作已全部完成,一次性补发1-7月养老金共计70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