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中秋佳节马上就要到了,作为中国传统的节日,自古就有着赏月、吃月饼的习俗。溧阳市审计局温馨提示各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中秋佳节发放节假日福利时,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逢年过节向干部职工发放一定的节日福利是有依据的,也是应该的,但前提是资金必须从单位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列支。禁止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
2.根据《关于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紧急通知》(国纠办发电〔2001〕2号),禁止向员工随意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或者是发放数额上明显超标的高档奢侈商品等。发放的福利一般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文化的用品和职工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
3.目前“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其他节日禁止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