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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稳定经济运行和社会和谐的“压舱石”。市财政始终坚持“三保”为先,优先安排“三保”预算、优先拨付“三保”资金,确保“三保”平稳运行,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确保“三保”预算不留缺口。始终坚持“三保”为先,优先安排“三保”预算,严格对照国家规范的“三保”保障标准清单,逐条逐项厘清“三保”保障范围和具体项目,从源头上把控资金使用方向,确保预算不留缺口。
二是从严支出管理,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优先拨付“三保”资金,持续压缩一般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切实保障基本民生。通过完善市镇财政管理体制,最大程度下沉财力支持乡镇,竭尽全力保障乡镇“三保”。
三是创新直达机制,助力“三保”工作落实落地。建立健全直达资金机制,按照“精准、迅速、规范”的原则,市财政及时将直达资金下达至相关预算单位,并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不断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兜牢“三保”的作用,确保“一竿子插到底”,直接惠企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