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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一项平凡而光荣,重要而辛苦、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市环境卫生事业经历了从创业、奋斗、改革创新到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历程,尤其是自1993年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成立以来,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下,环卫人携手共进,砥砺前行,环卫工作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一把笤帚扫街到机械化联合作业,从垃圾简易填埋到垃圾“全焚烧、零填埋”,从旱厕到“全国最美公厕”……
一、前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溧阳县政府成立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动市民群众大搞环境卫生。
1950年代,溧阳县溧城镇政府组织成立“灰肥合作社”,这些“灰肥合作社”的成员就是第一代溧阳环卫职工。
1965年,溧阳县溧城镇成立清洁管理所(简称清管所),主要负责东门、码头、和平、县前、西门、南门六条街的街道清扫和所在区域公厕保洁。
1987年4月,成立溧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隶属溧城镇人民政府。城区的环境卫生工作由溧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三站”和“一队”负责,三站(城东站,城西站、城南站)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和垃圾清运,一队(运输队)负责垃圾和粪便的日产日清,环卫车辆的维修保养等。
1992年5月,在北固桥新建一幢办公大楼,作为溧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地点。
二、今生
1993年4月,溧阳市人民政府发文,成立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下设东城区、西城区两个环卫所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溧阳市建设委员会,代政府行使溧阳城区(包括城郊五乡)环境卫生管理职能,同时对各建制镇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993年6月28日,召开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成立大会。
1997年1月,因配合护城河综合治理改造,环卫处原办公楼被拆除。
2001年10月,溧阳市城市管理局成立,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划归溧阳市城市管理局管理。环卫处办公楼乔迁至燕山中路6号。
2015年,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升格为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
2016年2月,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更名为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级别、工作性质和职能不变。
2021年5月,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印发《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溧编办〔2021〕48号),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是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副科级,经费渠道为财政差额拨款。
2023年4月,市委编办关于印发《溧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溧编办〔2021〕48号),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增加承担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