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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下午,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志军带队调研“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工作,溧阳市司法局局长葛军伟、副局长陈靓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对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别桥镇、竹箦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玉华山村、水西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同时还听取了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朱志军对市司法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力度和进度予以充分肯定,认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因地制宜融合建设,远程公证服务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全覆盖等做法,跟党的二十大报告“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大部署相契合,能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初衷,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用法治温度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法律问题。
就进一步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作,朱志军提出:
一、要围绕“准”字发现服务需求,走入基层,走进村(居),精准发现群众真实的法律需求。
二、要围绕“实”字提供优质服务,为基层提供的智能化设备很好,要用起来要发挥作用,调解员、镇村法律顾问这类资源要发挥专业化优势,用心为群众服务。
三、要围绕“效”字坚持久久为功,阵地条件改善后要能充分发挥作用,为群众提供公益性的服务,强化源头防范,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