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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下午,溧阳市政府召开第19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了《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市政府法律顾问、常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宋永新从《条例》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等方面作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深刻领会《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大任务;要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待遇的知晓率;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基本医保覆盖全民的法定职责,持续做好参保扩面工作。
今年1月19日,《条例》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设总则、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基金、医疗保障医药管理、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八十三条,对医疗保障工作作了系统全面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