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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日前,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县分局将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经营规范、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有效带动农贸市场往制度化、规范化、品质化方向发展,以“小市场”的品质提升助力“大民生”的改善,让群众消费得放心、舒心、安心,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是围绕“一场一策”办实事在行动上“真干”, 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并要求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农贸市场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从市场规范管理、市场准入、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器具等方面着手,坚持落实一场一策,对辖区范围内所有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古县分局主要领导带队实地督导参与提升行动的农贸市场,掌握各市场权属、经营状况、资质证件等信息,现场督办解决有关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配套设施等方面的存在问题。
二是聚焦“综合整治”提品质在监管上“真抓”,结合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市场档口管理,指导市场开办方使用发布的参考范本完善“一户一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引导商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账等措施,构建良好市场秩序。根据《办法》规定发放《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函》,指导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进行签署《拒绝使用“生鲜灯”承诺书》,对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督促其及时更换。对农贸市场在用电子秤等计量器具实施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缺斤短两、不正当竞争、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三是精准“宣传引导”有温度在服务上“真效”, 通过农贸市场LED显示屏、海报张贴、上墙悬挂等途径,大力宣传农贸市场提升行动及综合治理相关政策要求,持续增强市场开办者、经营户参与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定期开展“限塑”、垃圾分类、工业产品质量等专项行动,加大对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你送我检”、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免费送检等专题活动,派发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打击传销、计量等宣传资料500余份,为群众营造安全、有秩序的消费环境。
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勾勒出城市文明的“幸福小细节”,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更是市民每日幸福感的来源。下一步,古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着力改善农贸市场环境秩序,利用信息化系统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监督机制,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的监管服务提升农贸市场整体品质,让广大群众的“菜篮子”拎出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