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溧阳咸鹅在周边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其咸香可口的味道吸引了众多食客,尤其在冬天,家家户户会挂起咸鹅,成为溧阳人必不可少的冬季美食。近日,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戴埠分局接到举报称本辖区某咸货生产经营咸鹅,并未有相关生产许可。戴埠分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检查,发现情况属实,责令其停止生产,督促其办理小作坊证。
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主要是指具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单,从事散装或者简易包装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但不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者。”
为方便群众生活,保障食品安全,分局提醒咸货生产者一定要合法生产,办理好食品小作坊证,从而保障消费者舌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