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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市财政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并实践广覆盖、分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2023年拨付公租房保障资金181.78万元,助力更多家庭实现“安居梦”。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其中面向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但未实物配租的中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是我市住房保障的一种重要保障方式。2022年溧阳市出台《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等政策进行适度调整,原政策租赁补贴按建筑面积56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租赁补贴标准为6元/月。新的补贴政策按照困难程度不同,对申请家庭实行阶梯补贴,其中最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6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4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2元。单人家庭补足40平方米、2人家庭补足50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补足60平方米。2023年市财政共发放租赁补贴76.58万元,涉及159户中低收入家庭。
针对最低收入等特殊无房困难群体可以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我市共有公租房1171套,已经配租1121套。主要位于盛扬苑、景豪广场、景盛苑、东华园。对于公租房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电梯运行费除最低收入家庭免交外,低收入家庭按每户200元/年的标准交纳,减免的费用由市财政补助。2023年市财政拨付减免补助30.27万元。此外为保障公租房的日常维修以及电梯的维修维护,市财政共计拨付74.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