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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拟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参与企业破产清算项目并提供专业服务(非政府采购)。经专家评审委员会书面评审,现将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1.评审时间:2023年3月14日下午
2.评审地点:天目湖旅游大厦105会议室
3.评审主体:专家评审委员会(5名组成人员)
二、评审结果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三、公示期限
2023年3月15日—3月17日
四、联系信息
如对本次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地址: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大厦一楼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联系人:蒋女士(收)
邮编:213333,电话:0519-68261165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