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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溧政办发〔2016〕4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申报第六届溧阳市市长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6日至6月25日
二、 申报原则
溧阳市市长质量奖是溧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奖项,授予本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设有“溧阳市市长质量奖”和“溧阳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两个奖项,“溧阳市市长质量奖”每届评定数量不超过3个。
溧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专业性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T19000-2016《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以及相关行业先进的国际通行管理体系。
三、申报条件
1、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上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2亿元以上。
2、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质量、环保、安全和财税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有效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2年以上;注重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和标杆示范作用。
4、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申报组织,其主要经济、技术、安全、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申报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前列。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因质量违法问题而被相关部门查处,无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无由于申报组织主要责任引起的出口产品遭国外退货、索赔或被国外政府通报,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
6、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以集团母公司名义申报的,其母公司必须满足以上6项条件,其在我市的所有控股组织需符合第2-6项基本条件。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写《溧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表式可登录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公共服务版块,在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2、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以总部或总公司(集团)名义申报的,应附组织框架图和必要文字,说明组织内部关系。
3、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4、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5、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
上述材料以A4纸幅面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其中材料5可单独装订),辅以目录和页次,一式二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同时提交与上述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5寸光盘或U盘)。
五、提交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组织的申报材料,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报溧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六、溧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阿生 杨丽婷
联系电话:80998969 80998972
申报表.doc
溧阳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