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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溧阳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本委网站维护、政务公开、保密工作及OA办公系统工作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夯实制度基础。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以及《市发改委政务网站信息资源采集发布管理制度》,使信息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我委已在政府网的信息公开栏公开了政府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业务工作等内容。今年以来,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件。截止目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按时办结10件,其中:属于同意公开5件,申请信息我委不存在5件。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政风、行风、依法行政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底对各科室的考核,使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要求各科室加强对保密审查工作的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强化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科室提供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不够;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加强信息公开件的收办登记及时性。
为此,我委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的衔接与沟通,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委高质量完成15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实现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