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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姚 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室:
经委党委会研究决定:
姚涵同志任国民经济综合科科长;
杜娴同志任农村经济科科长;
刘薇同志任工业和能源科科长,主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工作;
唐茜同志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科长;
高畅同志任信用科科长、国民经济综合科副科长;
秦姝同志任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汪国富同志主持组织人事科工作;
吴梦馨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卢东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
侯淳译同志任农村经济科副科长;
张蕾同志任社会发展科副科长;
张育同志任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
免去刘薇同志组织人事科科长职务;
免去蒋开同志国民经济综合科科长职务;
免去姚涵同志农村经济科科长、工业和能源科科长职务,不再主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工作;
免去张宇光同志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唐茜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育同志农村经济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杜娴同志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秦姝同志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3年1月28日
抄送:常州市发改委,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组。